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66.圣言主要有四种写作风格。第一种是上古教会的风格。在他们的表达方式中,当提到尘世和世俗事物时,他们就会思想这些事物所代表的属灵和属天事物。因此,他们不仅通过代表来表达他们自己,还让它们活起来,按准历史顺序排列它们;这种做法给予他们极大的快乐。这就是哈拿发预言时的风格,他说:
说高的!说高的!让古时之物从你的口而出。(撒母耳记上2:3)
大卫诗篇称这些代表为“古时的谜语”(诗篇78:2, 3, 4)。摩西从上古教会的后代那里获得关于创造,伊甸园等等,直到亚伯兰时代的细节。
第二种是历史风格。从亚伯兰时代往后的摩西五经,以及约书亚记、士师记、撒母耳记和列王纪都使用这种风格。在这些书卷中,历史事件和出现在字义上的一样;然而,无论总体还是细节,它们在内义上都包含完全不同的事物。蒙主的神性怜悯,下文将依次解释这层含义。
第三种是预言风格。这种风格是从上古教会最为推崇的写作方式中生出的。然而,这种预言风格缺乏连贯性,也没有采取上古风格所用的那种准历史形式。相反,它支离破碎,若不在内义层面,几乎永远无法理解;内义包含极深的奥秘,优美连贯,涉及外在人和内在人,还涉及教会的许多状态,以及天堂本身,在至内在意义上则涉及主。
第四种是大卫诗篇的风格。这种风格介于预言风格和人们通常的说话方式之间。诗篇的内义以作为王时的大卫这个人物论述主。
第二章
3017.“耶和华在一切事上都赐福给他”表示当一切事物都被主按神性秩序重新排列时,或也可说,当主按神性秩序重新排列一切事物时。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:“耶和华”是指神性本身方面的主,或主的神性本身(参看1343, 1736, 1815, 2004, 2005, 2018, 2025, 2921节);在这种情况下,“亚伯拉罕”代表神性人身或人性方面的主,或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(2833, 2836节)。因此,当经上说“耶和华在一切事上都赐福给亚伯拉罕”时,这句话在内义上的意思是,主从神性本身按神性秩序重新排列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一切事物,因为当论及主的人身或人性时,“赐福”就表示这些事。当论及人时,“被赐福或蒙福”表示富有属灵和属天良善(参看981, 1096, 1420, 1422节);当主按属灵和属天的秩序,因而按神性秩序的形像和样式(1475节)重新排列人里面的事物时,人就富有它。人的重生不是别的。
至于“主按神性秩序重新排列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一切事物”这句话是什么意思,这从本章接下来的内容明显可知,即:以撒所代表的主的神性理性是从亚伯拉罕所代表的神性良善成孕,从撒拉所代表的神性真理出生的;现在,它按神性秩序被重新排列,以便来自人身或人性本身的神性真理能与它结合。这些就是本章内义所包含的奥秘。天使在他们从主所获得的清晰的光中看到它们,因为在天堂之光中,这些奥秘如在大白天那样清晰可见。而在世人所住的世界之光中,几乎什么东西都看不见;只有重生之人以一种模糊的方式在某种程度上看到某种东西,因为他们也拥有某种程度的天堂之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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